少數檢察官以證人名義傳喚當事人,卻在問完話後把人列為被告,完全無視人民應有的訴訟權保障;而少數法官對於調查庭、準備程序庭、審理庭及審判庭等等訴訟程序之運用,並沒有遵循正當之規範,同樣也是侵害了當事人的訴訟權益。
司法程序不嚴謹,侵害當事人權益
sierra214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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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暴力在行使時必須依照遊戲規則進行,若無法依照法律規則中的程序證明被告有罪時,被告即是無罪。檢調單位並非正義的化身,而只是一套法定規則的執行角色,同樣的,法官並非道德仲裁、而只是依照法律的遊戲規則定罪。